一、53111创业提升计划
"53111"创业提升计划是市委、市政府为鼓励市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升全市创业环境,在2008至2010年实施的一系列支持创业的举措,具体内容包括:建立5000万元创业引导性资金、推介300个创业项目、建立100个创业孵化基地、建立1000万元以上的小额贷款财政担保基金、培训1万名“准老板”。
二、创业培训
1.什么是"创业培训"?
答:创业培训“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专门研究开发的一系列培训小企业家的培训课程,它包括四个培训模块: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②“创办你的企业”(SYB);③“改善你的企业”(IYB);④“扩大你的企业”(EYB)。1998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创业培训首批试点城市,2002年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引进SIYB培训项目,开展创业培训。
2.哪些对象可以报名参加免费创业培训?
答:本市户籍,有创业意向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低保人员和被征地农民。
3.参加创业培训后,创业者可得到哪些后续服务?
答:参加创业培训后,创业者可得到的后续服务包括:①开业指导,帮助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②创业孵化,提高创业者抵抗市场风险能力;③创业联谊,为创业者提供相互交流,提升创业能力的平台;④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企业经营能力,改善发展企业。
三、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对创业培训合格的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月拨付。
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补贴标准为466元/人·月。
创业培训自办实体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创业培训自办实体人员首先在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的社保基金中心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证》,根据社保机构提示到指定的地税局进行备案登记,根据地税局提示到指定银行办理企业纳税账户缴纳社保,于当月25日前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自办实体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开户银行帐号,到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填写《苏州市区创业培训自办实体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申报手续。
四、创业孵化基地
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有哪些?
答:创业孵化基地是拟创业人员的孵化平台,由街道(镇)以上的机构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即安排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且在就业年龄段内、纳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人员达40%,并与入驻基地创业人员签订书面协议。
2.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创业人员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哪些配套服务?
答: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创业人员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的配套服务包括:①提供创业咨询;②推介创业项目;③帮助开业登记;④实行减免租金扶持;⑤提供后续咨询和指导。
五、小额担保贷款
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答: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为本市户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