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 军
日前,47岁的甘肃天水农村妇女殷彩凤高高兴兴地来苏接打工的女儿回家。走出火车站,上了一辆开往昆山的客车,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殷彩凤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坏了,钱包不翼而飞。无奈之下,她来到了苏州市救助站。一天后,她拿到两张回程的火车票。这位憨厚的农妇握着市救助站领导的手,感激地说:“如果没有救助站,我和女儿不知何时才能回到甘肃。”
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苏州市救助站上演着。来自市民政局的数据表明,苏州去年就有7000余名像殷彩凤这样的普通人得到及时救助。然而,在工作中,无奈和困惑也一直伴随着救助站的工作人员。
困惑一:这样的求助人员,该不该救助?
每天,市救助站都会涌来几十位需要救助的人,或痛哭流涕,或狼狈不堪,或奄奄一息。这些人都是救助站该救助的对象吗?
根据2003年8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均属于救助对象。然而,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困难重重。
今年大年初四,市救助站来了7名西北人。他们称在乘车时随身所带的17000元被小偷偷走了,无法回家。工作人员上网一核对,发现他们是一群职业“跑站”人,已经用这同一伎俩跑了10多个救助站。
除了骗吃骗喝,有的还从救助站骗取火车票后倒卖赚钱。今年春节前,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为一名求助人员买好了回山东的火车票,尽管票上加盖了“救济车票,不得退让”的印章,但他一到火车站就把车票卖了。
一些人想尽办法要钻进救助站,而流浪乞讨者却不愿意被救助。今年春节前,我市连降大雪。市救助站连续10多天出动2辆救助车把流浪乞讨者接进站里,可其中大部分人不愿意被救助,就连救助站发的棉被、鞋子也不要。他们说:“救助站又不能给我们钱,去了有什么用?”
有一名流浪乞讨者在工作人员反复劝导下,终于来到了救助站。市救助站给他买好了回家的汽车票。可第二天,在候车的间隙,他反悔了,又开始乞讨起来,“我思来想去还是乞讨好,能赚钱。”
困惑二:救助站,应该用来救急还是救难?
根据民政部2003年8月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站应该承担的是救急的职责,而非救难的功能。然而,几乎全国所有的救助站都既要救急还要救难,苏州市救助站也不例外。
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表明,今年1―3月,该站1800名受助人员中,傻呆痴重病患者占到20%,仅市精神病福利院就接收了市救助站送去的30多个流浪精神病人。市救助站面临着“救难”的沉重压力。
70岁的戚老汉身患心脏病、白内障等多种疾病,他来到苏州,想找到在苏打工的小儿子为他治病。可看到儿子一家的窘境后,他没好意思开口。经别人指点,他来到了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再怎么问他的个人和家庭情况,他就是不愿意透露,救助站只好让他留了下来,先治病。
小飞是一个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他从小患有痴呆症,被无情的母亲遗弃在街头。小飞清醒时,能隐隐约约地记起家在安徽以及自己家人的模样,其它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经过多方努力,工作人员终于找到了他的家长,小飞又回到了父母身边。为了防止他的父母再一次遗弃小飞,工作人员还给他们上法律课,教育他们要善待自己的孩子。“如果光救急,不救难,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