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讯(记者 小方)今天上午,2008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情况介绍会在市教育局召开,《2008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08年苏州市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2008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200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印发,备受关注的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方案出台。
市区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7日~9日
今年我市幼儿园生源进入高峰。苏州大市预计招生人数为6.3万人,较去年的42186人增加了2.1万人,其中市区今年预计招生1.6万人,较去年的10218人增加5782人,幼儿园资源紧缺的矛盾仍然突出。
根据《2008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幼儿园招生坚持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儿教育发展为原则。幼儿园的招生应与小学的招生分开进行。
入园、入托对象:
1.幼儿园的招生年龄是:小班为3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
2.托儿所(班)的招生年龄是:托大班为35个月~30个月(2005年9月1日~2006年2月28日出生),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招收30个月以下的儿童,具体方案由各区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报名办法:
1.户口在苏州市区的幼儿,凭户口本、婴幼儿出生证到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报名。
2.户口不在苏州市区的幼儿,凭外来人口暂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到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报名。
各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可由各教育局参照《2008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执行办法。
市区小学: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今年苏州大市小学生源与去年基本持平,市区小学生源略有增长。由去年的12835人增长到今年的1.4万人左右。
入学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 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市区,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2.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凭外来人口暂住证(临时户口)、婴儿出生证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6月14日至16日。
确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凡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17条借读条件的,由各区教育部门、市直属小学根据借住户口及有关证明统一安排。
市区小升初:
7月8日公、民办初中同天报名
入学对象:
(一)凡具有苏州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免试升入初中,由有关中学在8月10日前发给入学通知书。(二)凡具有苏州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虽年满16周岁但尚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也可就近免试升入初中(同第1条);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中学不再发给入学通知书。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